厅法监处参加关于参加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培训会
2021年6月17日厅法监处派员参加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全国“证照分离”工作改革动员部署推进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设主会场,在省市场监管局设省级分会场,在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国务院副秘书长陆俊华、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主持。会上,上海市、山东省、四川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介绍“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情况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主要考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主任迪晶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政策安排,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刘燕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经济信息中心主任付宏伟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信息化保障。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作总结。
刘炤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明确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要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把法治理念贯彻到“证照分离”改革的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法治保障工作,为有序推进改革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前期,司法部密切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所需的修改和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工作。
他强调,下一步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司法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行政法规的修改工作,同时做好法律行政法规相关配套规定的立改废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要确保后续监管措施跟得上、兜得住,尽最大程度方便市场主体,又确保抓好安全底线,切实防范风险。二是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好执法协调监督的作用,重点是支持、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推动有关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行刑衔接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协调推动解决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面广,举措也很多,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更是一项大工程。深入扎实推动这项改革,普法宣传工作必须要跟上。要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契机,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把“证照分离”改革主要举措和涉及的法律法规修改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普及,使政府经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广大市场主体要充分了解掌握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共同努力推动好改革,使社会其他方面充分理解改革,为推动改革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扎实做好中期评估的工作。通知明确要求2022年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对于临时总结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和成效,进一步调整完善改革举措具有重要的意义。司法部要密切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暂时调整使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评估。有关部门和地方在积极推动改革的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跟进关注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效果,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从现在就着手为明年年底前开展评估做准备,确保评估不走过场,打造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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