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违反“三个规定”的举报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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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在市司法行政系统严格落实,市司法局设定了司法行政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司法行政干警违反“三个规定”举报电话:022-23082445,来电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8:00,电子邮箱:ssfjdjc@tj.gov.cn。本公告所称司法行政干警,是指市司法局及其直属单位、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各区司法局干警。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三、为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提高运行效率,本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不支持重复提交举报。仅列出举报事项名称,无实质举报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本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实行实名举报,由专人负责办理,并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2021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106/t20210623_548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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