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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化检律良性互动 充分发挥律师在公正司法中的职能作用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 | 张晨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务实合作,不断强化职业认同,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如何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努力构建起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律共同体建设的角度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上有哪些创新探索?记者采访了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

   记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周院生:在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检察官和律师队伍建设,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司法部会同最高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把加强检律协作作为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对加强检律协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牢牢把握”:一是要牢牢把握检律协作的政治方向。检察官与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推动检律协作,最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的政治基础。二是要牢牢把握检律协作的为民取向。虽然检察官与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有所不同,但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责使命又是高度统一的。推动检律协作,最本质的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的价值取向。三是要牢牢把握检律协作的时代要求。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律协作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比如律师最关心的执业权利保障问题,检察机关既要依法履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职责,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又要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实施监督和救济,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再比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与律师要就量刑建议进行协商,双方的角色分工也需要从新的视角去审视。推动检律协作,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体现时代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期待,这是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的实践要求。

   记者: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动检律协作方面都有哪些举措探索,成效如何?

   周院生:张军检察长、唐一军部长高度重视推动检律互动协作。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张军检察长、唐一军部长与有关律师代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进行座谈。会后,司法部印发通知,对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构建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不断拓展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方法,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一是完善检律协作互动机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会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国家赔偿案件等领域,健全完善深化检律协作的工作机制。比如,河南、青海等地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出台文件,对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听取律师意见进一步细化规定、提出要求,推动检察官和律师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务和理论研究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二是创新检律协作交流方式。一些地方积极搭建检律交流平台,常态化推动检律协作。比如,重庆等地定期举办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举行女律师与女检察官联谊会,检察机关定期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浙江推动“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和“律师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检律数据实时交换共享。三是拓展检律协作工作领域。例如,山东等地积极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的律师值班制度,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宁夏开展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4个试点地区值班律师共提供法律帮助1106人次,对546件审查起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例如,上海、黑龙江等地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建设律师异地自主阅卷一体化系统,共同推动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江苏开通“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要求10日内审查终结。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检律协作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协作关系的长效机制。

   记者:您认为在哪些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检律互动协作?

   周院生:新时代深化和拓展检律协作有广阔的空间和前景。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部署要求,深化探索实践,创新协作方式,努力推动检律协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首次联合举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疑难问题高级研修班”,对检察官和律师进行同堂培训,推动检察官和律师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律师与检察官同堂培训机制,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同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进理解认同。同时,进一步完善从律师中选拔检察官制度,推荐优秀律师进入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支持律师担任检察机关特邀监督员。二是拓展检律协作领域。进一步创新检律协作方式,持续拓展和深化律师与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公益诉讼、诉讼监督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领域协作配合的广度和深度。比如,近年来全国检察院系统大力加强民商事案件检察监督工作,最高检2018年组建的专家委员会中近一半是律师,2020年检察院建立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系统,通过互联网方式征求律师对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意见,得到广大律师的积极响应。在协助检察机关民商事案件检察监督方面,律师可以说大有可为,特别是在互联网、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证券等复杂疑难民商事案件监督工作中,可以进一步探索发挥律师作用的途径。三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检察机关,通过联席会议、学术研讨、交流互访等方式,为检察官和律师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同时,也希望检察院系统持续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落实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制度,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公正司法中的职能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hydt/45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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