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外包服务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干部人事档案
信息化建设外包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提升我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程度,完成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现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报名参加。
一、工作内容及标准
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规范,对现有的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收集、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等,达到人事档案材料成盒成册的标准,达到中央组织部、海南省委组织部规定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基础条件。
档案整理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2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组通字〔2017〕25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和《新任省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琼组通[2008]93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海南省最新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规定。
二、项目需求
1.档案数量:干部人事档案共110份,包含整理工作所需一切的耗材(不包括档案盒)。
2.项目概算:不超过35万元(含税)。
3.项目时间:60天内。
4.服务地点:海南戒毒管理局五楼人事档案室。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乙级以上行业涉密证书或资质证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许可证或资格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力和良好信誉;在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服务中没有违法、泄密记录。
(五)具有履行符合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长期固定从事人事档案整理审核的专业工作人员,具体服务人员须具有档案从业资质,并且熟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具有3年(含)以上的人事档案整理经验;具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经验和相应管理制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含企业信誉情况)。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本项目相关的乙级以上行业涉密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一年内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银行缴款单代替无效,文件材料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5、近一年的业绩情况列表(相关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特别是为党政部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项目案例(需附合同复印件)。
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情况声明函。
8、本次人事档案服务方案(包含整体项目期限)
9、报价表(单独密封报送,不与其他材料装订),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报名材料均一式两份,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报价表需单独密封不与其他材料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需直接目视清晰可读,材料不清晰和资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选取方法
应征服务单位按照本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材料,递交资格文件(包含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海南省司法厅官网上公示。不入围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6号省戒毒管理局五楼501办公室
3、联系人:杜警官
4、联系电话:18508921097
5、电子邮箱:271002559@qq.com(可将问题发至邮箱)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海南戒毒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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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106/t20210624_2999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