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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重庆市司法局起草了《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qfy2014@sina.com。

  二、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611室(邮编: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107/t20210702_9446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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