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西龙腾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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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270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西龙腾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设立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设立湘西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限0201、0202、0203)、法医病理鉴定{限0101(010102)、0103、0104、0105、0106、0107}、痕迹鉴定{限0211(021101、021103、021104、021105)},机构住所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峒河办事处人民北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姜索繁子,机构负责人为田小红。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6月30日
抄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湘西龙腾鉴定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6月30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06/t20210630_1981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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