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12条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
二是加强法治山东建设理论研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推出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山东建设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是健全宪法宣传长效机制。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目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
四是全面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
五是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深挖齐鲁文化法治思想内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打造齐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六是全面提升山东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水平。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每年扶持创作一批不同艺术门类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七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八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传播。加快法治文化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和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强完善各级各类普法网站和新媒体建设。
九是加强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兼) 职法治文化宣传队伍。
十是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
十一是培育推广典型。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十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7/1968b01d-878d-4173-88c3-5cc6d8abafe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