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 比干劲 比奉献丨郭丽:党性强 作风正 工作实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表彰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河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决定》,全系统4名个人和3个集体受到表彰;省委省直工委印发《关于表彰省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直属单位3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表彰;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河北省2021年“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推选情况的通报》,全系统2人荣获“最美政法干警”称号、3人荣获“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省文明办印发《关于表彰第八届河北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全系统1人荣获提名奖。
为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警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生动教材和现实标杆,把对标学习激发出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在本职工作中争创一流的强大动力,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今天刊登的是荣获2021年全省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河北仁浩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郭丽。
郭丽,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北仁浩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衡水市妇联兼职副主席,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省第十三次、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储备库成员。2014年被评为“河北省三八红旗手”;2015年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16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2015年被评为“衡水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2018年被评为“河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郭丽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作为律所的党支部书记,她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做到“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时时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带领支部党员一道,抓好本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推进本所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双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一、党建引领,完善律所规范化管理。郭丽带领仁浩律师事务所以党建为引领,注重把党建与律师业务相融合,在广泛听取党员、律师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律师工作。在所务建设和执业过程中,律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规范做好每一项工作。2013年,她牵头成立河北省首个依托律师事务所的“妇女之家”,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和QQ法律服务群,无偿为广大女性开设了网上法律讲堂。该“妇女之家”被衡水市妇联授予“市级示范点”。2015年,郭丽带领党员律师成立了河北省首个全部由党员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务党员律师服务团,全面对接政府法务,为政府部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2018年5月,带领青年党员律师成立读书会,并在公园开展首期读书活动。
二、执业为民,竭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郭丽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以来,共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数百件。成功代理了包括新加坡某投资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某酒店合资经营纠纷等重大涉外经济案、衡水首例公司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首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纠纷案、首例某公司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案等多起疑难案件,代理了衡水市石油公司职工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多次参加区属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郭丽先后为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河北衡水中学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签订,为委托单位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参与谈判、员工法律培训等方面,得到顾问单位一致好评。
三、奉献有为,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治阳光。 郭丽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咨询及法律援助活动,热心参与社会贫困弱势群体的捐助活动,多次与媒体合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衡水中学法律顾问,对广大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因其在普法宣传方面成绩突出,被授予“衡水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面对疫情,她带头捐款捐物,带领全所律师为衡水二院、桃城区胜利西路派出所和衡水日报社捐赠3万余元财物,为赴湖北省的医护工作者免费提供1年法律服务,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把关心和祝福送给坚守在防疫抗疫第一线的工作人员。郭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及精湛的专业技能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树立了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8/24/0301109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