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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13710”工作机制强化抓落实的意见》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开通“豫快办”督办平台,建立“13710”工作机制,以制度刚性约束,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快速执行。省司法厅党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13710”工作机制强化抓落实的意见》,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链条,全面提升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意见》明确了列入“13710”工作机制办理事项: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二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委政法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司法部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司法部领导批示事项。四是厅党委研究部署的重要工作,厅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13710”工作机制,做到任务第一时间明确、不推诿扯皮;要求第一时间讲明、不模棱两可;工作第一时间跟进、不拖泥带水;结果第一时间反馈、不耽搁延误,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件件有结果。

  《意见》强调,严格按照“交单-领单-办单-验单-销单-晒单”的工作流程办理。交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交单、谁督办”的原则,交单主体也是督办主体,履行督办责任;领单:交单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第一时间转交责任单位办理,责任单位领单后,严格按要求办理;办单:责任主体严格按照“13710”工作机制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任务;验单:承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向交单主体上报事项落实情况;销单:承办单位申请办结时,由交单主体进行初核,报经厅党委审定同意后方可销号;晒单:事项办结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办理情况。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13710”的制度、理念、作风、精神贯穿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提速提质办理,牢固树立时间观念、效率观念,注重办理实效,树立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要严格追责问责,对组织不到位、落实不得力,或因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09-02/2305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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