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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按照工作需要,贵州省司法厅拟对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竟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

  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

  邀请竞价

  三、采购货物情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维修改造

  (二)采购数量:一批

  (三)采购预算:14.7万

  (四)工程完工时间:2021年9月25日前

  (五)验收标准、规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六)其他事项:

  1.报价为总价包干(含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采购方提供的工程量仅供参考,供应商需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集中实地踏勘(并提问)后核算工程量并组价。因踏勘不详产生的报价偏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后期不增加任何费用)。

  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9月6日9:30到达现场后集中踏勘

  踏勘地址:将贵阳市瑞金北路1 号联建大厦第11 层

  踏勘联系人:李银红 ,联系电话:15685519998

  四、报价人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二)具备开展工程施工必须的其他条件;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四)认可本公告中的各项约定。

  五、报价方式和时间

  各报价单位于2021年9月7日14:30前到达贵州省司法厅参加竞价会议,如未按时到会将不予受理报价。

  会议时间:2021年9月7日14:30

  会议地点:现场通知。

  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传真):0851-85559167,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28号贵州省司法厅10楼1008室。

  六、报价文件应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工程实施方案

  (四)项目报价书(按附件模板填写)

  (五)已标量工程量清单

  (六)报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报价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统一用A4幅面复印纸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

  (二)报价文件需密封后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

  (三)所有报价文件一经提交概不归还。

  八、确定成交商办法及程序

  采购小组综合各项报价因素后确定供应商。

  九、其他

  (一)报价人不得私下通谋作弊、哄抬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违反者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二)报价人借用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报价的,成交无效,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1.项目报价书

  2.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贵州省司法厅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项目报价表.xls

  附件2.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xls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108/t20210830_69808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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