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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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省公安厅经调研论证起草了《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33号,请注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是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_互动交流_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三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8615170122@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021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说明.docx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109/b493bf88-6ef1-42e7-924e-5bba0d378d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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