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贾婷等21人律师执业的决定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455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贾婷等21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贾婷等21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娄底市司法局、邵阳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21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21名)
长沙市
专职律师(1名)
贾 婷 湖南华良国路律师事务所
公司律师(1名)
张 成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娄底市
专职律师(11名)
刘治海 湖南娄星律师事务所
李雄纬 湖南荆剑律师事务所
欧 亮 湖南荆剑律师事务所
杨杰平 湖南楚梅律师事务所
毛光业 湖南华章律师事务所
王水晶 湖南人和人(娄底)律师事务所
伍 焘 湖南人和人(娄底)律师事务所
吴启明 湖南淡远(娄底)律师事务所
贺 谢 湖南淡远(娄底)律师事务所
熊 玭 湖南淡远(娄底)律师事务所
袁赐美 湖南迪坤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1名)
潘家武 新化县公安局
邵阳市
专职律师(3名)
李 琪 湖南森力(邵阳)律师事务所
邹 傲 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伍 波 湖南湘安律师事务所
省级单位
公职律师(1名)
谭娅婷 湖南省网岭监狱
公司律师(3名)
易 超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陈 克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思汗 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9月14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09/t20210916_20589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