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展播采购项目的公告
为更好的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充分展现各地各部门法治文化阵地风貌,发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拟对全省被命名的50家基地开展网上展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机构)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贵州省司法厅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展播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司法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路130号,邮编:550003。
三、报价金额
不得超过15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
(一)网上展厅布置:
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现有注册1.7万余家单位112万国家工作人员,依托该平台搭建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网上展厅。组织全省各单位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观展,最大范围推广宣传50家被命名的基地。需能与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数据无缝对接的能力。
(二)电子地图部署:
完成50个VR视频的制作服务。内容为:提供50个贵州省法治基地的全流程拍摄服务(包含视频与图片),提供视频配音服务、提供VR后期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素材精剪、字幕包装,配音解说)。
(三)服务器组要求:
为保证项目效果顺利实现,应提供200台以上服务器组,可以满足200万人同时登录参观展厅。
(四)实现效果:
通过进入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网上展厅,打开一张贵州省电子地图,地图上呈现出50个被命名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大致位置,点击每一处基地标注,就可以带领大家进入其VR体验馆,通过影像、图片、文字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广视野真实再现该基地实体全景,并配有声音解说,了解该基地建设和使用情况。
(五)服务团队:
提供专业客户服务团队服务,要求客服经验超过10年以上。
(六)质量体系要求:
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产品研发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信息安全。
五、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信誉,无违法失信记录;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竞价时间及方式
2020年9月22日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密封件的方式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省司法厅附楼201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陈女士,联系电话:1770851768015718516732
八、结果公布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结果在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展播采购项目报价书.docx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109/t20210918_70466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