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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重阳敬老情 法律服务暖人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古代,重阳节是登高望远、饮酒赏菊、思乡抒怀的日子,传承至今又添加了尊老敬老的内涵,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护老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今天是重阳节,带您一起来看首都司法行政系统的暖心举措。

  市法律援助中心 推进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服务

  

  重阳节前夕,市法援中心开展助老敬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服务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内容和平台,特别为老年群体普及法律援助法的相关内容,律师现场解答老人提出的关于遗嘱继承、房产买卖、产品质量等法律问题。百余名老年人参与活动,纷纷为服务内容和形式点赞。

  

  市法援中心将继续关爱老年人,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如果老年朋友们遇到子女拒绝赡养、家庭财产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个人权益受到侵犯等,可以拨打12348热线咨询求助。针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市法援中心还推出法律援助绿色服务通道和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本月集中开展助老敬老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期间将积极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包括告知承诺制,开通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便民窗口,对于确因行动不便无法提供现场服务的老年人、残疾人,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上门服务或者通过异地协作提供服务;同时落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为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先行法律援助。

  首都公证行业 推出多项敬老爱老举措

  全市公证机构借助“敬老月”活动,在10月18日至24日期间开展“集中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周”,提供遗嘱公证的线上线下咨询、预约,并设立专人专岗,充分满足遗嘱公证办理需求。

  全市25家公证处对申请办理公证遗嘱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人,免收公证费用。对老年低保户、经济困难户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持续推进“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全市部分公证机构以“家事服务顾问”方式,针对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公证法律服务方案,“一站式”解决养老、监护、财产传承、纠纷调解等常见问题,使老龄群体实现安心养老、智慧养老、幸福养老。

  对行动确实不便、患病残疾,无法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的公证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最多跑一次”。

  开辟老年人办证窗口,对老年人申办公证普遍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在公证机构接待窗口配备适老用品,或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服务提供便利。

  全市公证行业深入社区、村、养老福利机构、养老服务驿站,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和咨询。结合老年人特点,重点就大家关心的赡养、监护、婚姻、遗产处置、居住权以及预防诈骗等法律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并针对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赠与合同公证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讲解,为老年人提供贴心全面的公证法律咨询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111293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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