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工作初核名单的公示
海南省司法厅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工作初核名单的公示
按照司法部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 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琼司通〔2021〕63号),部署开展我省已获评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在各市县自查的基础上,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派出检查工作组采取现场查看、台帐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按不低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了实地抽查。经综合考评,初核我省已命名的3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均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无“注销”“撤销”事项;原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五岳村、三亚市天涯镇文门村、三亚市凤凰镇梅村、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等4个村因行政区域调整已分别更名为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五岳村、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三亚市天涯区梅村、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拟上报司法部、民政部建议予以保留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五岳村等3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7 天,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联系人:梁学若、冯骏,联系电话:65919085、65919076;电子邮箱:fzxcc@163.com。
海南省司法厅
2021年 10月14日
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38个)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五岳村(原名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五岳村)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塔市村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新安社区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原名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文门村)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梅村(原名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梅村)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原名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儋州村社区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侨南村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清平村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福村
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培龙村
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朝烈村
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书斋村
海南省万宁市东澳镇龙保村
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三星村
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六连村
海南省万宁市龙滚镇福塘村
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太阳村
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高排村
海南省定安县岭口镇岭腰村
海南省定安县黄竹镇白塘村
海南省临高县南宝镇松梅村
海南省屯昌县坡心镇高坡村
海南省屯昌县新兴镇沙田村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光坡镇米埇村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什好村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甘什村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香村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合水村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福门村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丰塘村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新坡村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万众村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镇好清村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儒兰社区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110/t20211019_3077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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