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仲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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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司法局开展2021年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仲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到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实地检查,对仲裁委员会保持法定设立条件、变更备案、换届复核、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结果
经检查,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定设立条件、未按要求变更备案、未按要求换届复核、违规跨地域设立仲裁分支机构和业务站点、超越仲裁执业范围和违规收取仲裁费用等情形。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个别仲裁员简历、信息采集表不完善的情形,已责令限期改正。
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110/t20211022_566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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