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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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09/t20210909_568433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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