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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清丰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次会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0月14日,濮阳市清丰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次会议。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张军英出席,全体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参加。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杨永超宣读了《关于成立清丰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和《清丰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张军英指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也是畅通渠道、健全群众权益保护机制的现实需要,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加强行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省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机关办案的质效和公信力。

  张军英强调,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一要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好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专家优势,为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意见;二要发挥好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中立优势,完善案审机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不断增强群众信任感和复议率;三要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保障,确保区行政复议委员会高效有序运转。发挥好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平台优势,通过个案审理、类案指导,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中心、围绕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就“濮阳恒远和范县香一斋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研判。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11-04/2341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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