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举报投诉 >正文

致沈阳市委王新伟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9-11-13 来源:举报投诉 作者:井玉萍 浏览量:

  ——关于沈阳市铁西区张士村村民八分口粮田被征收无补偿的情况反映与要求

尊敬的王新伟书记:

  我们是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张士村村民,今去信向您反映,我村村民口粮田土地被征用一事,至今未给予补偿。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暇过目,并给予帮助解决。

  我们张士村于1985年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征用土地1372亩;

  1987年,沈阳石蜡化工厂征用土地1132亩;

  1990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征用土地3561亩;

  1994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征用土地1032亩;

  2011年,铁西区政府征用最后一期土地303亩。

  以上是政府征用土地情况,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有我们赖以生存的八分口粮田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没了,张士村民至今也没得到口粮田补偿。

  按照国家的惠农政策,失地农民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现在,我们把失地补偿要求反映给政府,但是政府却把失地口粮田一事推给铁西区纪委解决。

  2021年11月9日,铁西区纪委(张新宇)电话告诉我们说:你们诉求的口粮田一事已解案,张士村没有口粮田补偿。我们要求他出具一份结案通知书,铁西区纪委(张新宇)说没有,不给你们,我们也没有这个办案流程,那么请问我们口粮田土地哪儿去了?

  土地被征用不给予补偿,诉求又不给我们出具结案通知书,这是按照哪条党规国法执行的?请拿出依据。

  尊敬的王新伟书记,无奈,我们把事情反映给您,恳求解决以下问题:

  ①、请解决张士村民赖以生存的口粮田土地补偿问题。

  ②、请铁西区纪委给出具一份结案通知书。

  ③、请铁西区政府领导及纪委(张新宇)给张士村失地农民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在此,期盼王新伟书记给予帮助解决。

  此致!

  祝工作顺利、愉快!

  反映人:张士村714户村民

  村民代表:吴凤兰13555849790

  井玉萍13614058379

  苏秀娥13609817802

  2021年11月12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