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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月12日公布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司法部将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除享受放宽政策的外,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成绩合格人员应于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规定,对于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2021年未参加主观题考试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01/t20220112_72292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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