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9〕27号)、《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云南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法律援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下称《补贴办法》),将于2022年2月17日起施行。
《补贴办法》通过对各州市法律援助经费实际保障情况和实际办案成本进行全面摸底,按照“分级保障、适度提标、直接费用加基本劳务费”的原则,从法律援助补贴来源及构成、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工作要求等方面,合理确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并用附表形式对不同的案件补贴标准加以明确。
相较2013年《补贴办法》,2022年印发的《补贴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一是补贴标准有较大的提高,刑事案件由原来的400-1400元提高到600-5000元、民事案件由原来的800-1800元提高到1200-4500元,明确值班律师补贴标准每人每天200-400元。二是明确补贴的构成及领取范围,补贴标准由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构成。由省级按照不同类别案件统一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补贴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该补贴仅限于社会律师等非公职人员领取,公职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不得领取补贴。三是扩大了补贴的范围,对比2013年的补贴标准扩大且新增了一些补贴明细,比如确定了重大疑难案件和集体诉讼案件的补贴标准、值班律师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的补贴标准以及社会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他场所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工作补贴标准等。四是强调了服务质量,明确建立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以制定的各项补贴标准为基准,建立严密的法律援助补贴与案件质量评查挂钩绩效考核机制,有效提高服务质量。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sfxzyw/37410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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