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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青少年成长的法治之基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常鸿儒

  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是不少代表委员关心的话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宋亚平提出,加强普法宣传,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张杰呼吁要擦亮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培育特色亮点;全国人大代表柴闪闪表示,法院开展的“百校百讲”活动有助于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学习防范诈骗等法律知识。

  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由于心智尚未成熟,社会经验、历练普遍较少,容易冲动伤害他人,也容易受到伤害。因此,青少年时期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的最佳时期,法治教育就要从青少年抓起。通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能让青少年形成基本的法治意识,懂得依法办事并且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将受到的法治教育、形成的法治思维传递给家长和他人,于无形中起到在全社会普法的效果。

  我国历来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少年始终是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断提高。同时,由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也面临一些新形势新问题。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我国近些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八五”普法规划强调,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着力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对法治副校长的概念和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各项政策,一方面需要在全国两会的平台上集思广益、出谋划策,另一方面也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特别是要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创新教育方法,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采取更加多元化的方式激发青少年的兴趣,让青少年从“要我学法”转变为“我要学法”。要让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都能深入到青少年心中,做到法治意识要培养,道德意识也不能落下。要更加注重社会实践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建设各类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要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的建设,成为子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期待代表委员们能在分享经验、交流互动中,通过依法履职,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更好发展,为青少年成长筑牢法治之基。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hydt/555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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