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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太康县:公正执法 热心化解农资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太康县杨庙乡陈留张行政村时堂村村民时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工作 耐心热心化解纠纷”的锦旗送到农资安全事故处理办公室,向太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真挚感谢。据悉,该县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群众们一致好评。

   今年3月初,时某某来到太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资安全事故处理办公室,反映其使用大蒜除草剂没有效果,打过除草剂的地块仍然是杂草成片。当时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他做了记录,下午上班后,农资安全事故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专家组组长安建中一行4人开车到时堂村时某某22亩蒜地进行实地勘验,安建中4人经研判认定,是由于经销商刘某技术指导失误导致除草剂未完全发挥作用,经评估造成时某各种损失费用大约7000元。刘某一开始不认可赔偿数额,后经农资安全事故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商定,达成协议,处理结果达到双方满意。

   后在刘某处做笔录时,工作人员发现刘某所销售某品牌的玉米种子有问题,及时通知执法一中队,一中队执法人员迅速出击,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罚,刘某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自愿接受处罚。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太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该县司法局的指导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专业化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组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增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大大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

   2021年以来,太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办法治宣传100多场次。对县境内的各种农资进行拉网式检查,抽取各种样品220余份。立案查处各类涉农违法案件10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结案率100%,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处理各类农民纠纷136起,挽回经济损失720多万元。执法力度的加强,有力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悉,因工作成绩突出,2021年5月底,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4-02/2425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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