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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机制” 确保病残戒毒人员“应收尽收”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切实解决病残戒毒人员收戒收治难的问题,重庆市戒毒管理局在市禁毒委领导下,推动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出台《重庆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办法》,建立“五项机制”,构建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打通病残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最后一公里”,确保病残戒毒人员“依法收治、应收尽收”,最大限度把社会面安全稳定风险管控化解在场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联席会议机制

  在市禁毒委领导下,每季度由市禁毒办牵头组织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卫健、医疗保障等单位召开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收治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病残戒毒人员收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禁戒毒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片区协同机制

  按照“方便公安、就近投送”的原则,市戒毒管理局积极协调市禁毒办和市公安局,将全市区县划分为主城、渝西、渝东南、渝东北4个片区,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按照片区接收病残戒毒人员。

  由市禁毒办和市戒毒管理局牵头组织各场所同区县公安机关定期召开片区协调会,就病残戒毒人员投送和接收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病残戒毒人员收治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分类戒治机制

  根据病残吸毒人员的伤病情、病种等实际情况进行“分别、分类、分区、分级”动态管理和治疗。艾滋病戒毒人员、传染性疾病戒毒人员、精神类疾病戒毒人员、一般性病残戒毒人员分别由不同专管场所收戒。

  市卫健委将场所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帮扶范畴,从医联体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场所开展驻所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专业医护人员短缺矛盾。

  各场所积极与所在地公立医院开展医联体合作,建立救治定点医院、开辟绿色救治通道,设立专用病房,确保病残戒毒人员病有所医、救治及时。

  帮扶救助机制

  协调医疗保障部门,将戒毒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各场所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病残戒毒人员大病、特病保险,建立所内投保、续保、赔付的“绿色通道”。

  协调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病残戒毒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有关帮扶救助政策,按规定给予救助。

  应急联动机制

  推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协同联动机制。戒毒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由病残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民政、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对聚众围堵、冲击强制隔离戒毒所或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行为,以及进行网络舆情炒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极大减少了戒毒场所的缠访闹访、暴力冲击等风险。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whgz/202204/t20220427_10665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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