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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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我省拟正式推荐河北省正定县司法局等11个单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刘志魁等14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田荣飞等6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27日——5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11号省司法厅政治部
联系电话:0311-8860754188606803
附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点击下载)
河北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2/04/27/0301583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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