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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2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郑新芝代表:

  福州市代表团《关于加大推动“八五”普法力度,全面推进全民守法自觉的建议》(第1229号)收悉,由我厅独办。现答复如下: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1年以来,我们谋划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召开了全省“八五”普法启动部署会议,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普法活动和“2021年宪法宣传周”启动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成立仪式,创新打造“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工作,获得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主要表现在:一是谋划“八五”普法新篇章。提请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创设“八五”普法规划“十大”重点项目和“一地区一品牌”项目清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召开全省“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八五”普法规划。二是围绕服务大局新作为。印发《2021年福建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福建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2021年宪法宣传周”启动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成立仪式。组织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同步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在全省掀起宪法民法典学习的热潮。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新模式。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开展“双百”法治讲座,会同省法院组织开展省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紧抓青少年“关键时期”,开展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普法宣传。创新打造“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制作发布了“蒲公英”普法主题歌曲、标识、服装、帽子、手提袋、微信表情包等一系列法治文化产品,部署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部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支队。四是推动普法实效新提升。制定印发《2021年福建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重点省直机关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首次增加任务提示单,起到定期提示督促作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1年度考核推荐全省28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10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7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五是弘扬法治文化新亮点。打造省级宪法宣传教育馆,组织召开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方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与龙岩上杭司法所共建“红色法源”宣传教育馆,获评全国第三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荣誉称号。推荐选送厦门海关创新知识产权普法机制获评第二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入围案例。全省共命名12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度普法工作安排,推进全民守法自觉。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二是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送法进一线”、“送法进基层”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开展好“12·4”宪法宣传周和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舆论氛围。积极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队伍入驻,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三是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抓住“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抓好主课堂法治教育,做到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深入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四是持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依法治理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组织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在乡村和社区全面推动乡村(社区)法治骨干法治培训。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和以案说法活动。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和推广具有典型性、推广性的“148”省级示范项目。加强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品牌建设,开发和推广“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积分激励等工作。制作开发“蒲公英”系列法治文化产品,深入开展“蒲公英在八闽”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普法工作人人参与,法治成果全民共享。落实我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发我省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六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适时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好用好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系列宣讲。加强对全国“八五”普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的指导督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表》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5/t20220509_59056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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