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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等五部门《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现对陕西省华山监狱重症传染病犯专管区副教导员、一级警长李文清同志作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推荐对象,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屈金冈同志作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宣传教育处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7294077

  传 真:029-87294077

  邮 箱:sftxjcwx@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附件: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1日

  李文清同志简要事迹

  李文清,男,汉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陕西省华山监狱重症传染病犯专管区副教导员、一级警长。曾先后荣获“全省监狱系统十佳监狱人民警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和“个人二等功”。17年来,李文清坚守艾滋病犯专管区一线,为艾滋病犯实施联合增效抗逆转录酶以及抗结核治疗,病犯死亡率降低了6.77%;他创建规范、科学管理,专管区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和HIV病毒扩散及传染病例。经过多年实践,他创立了18项科学管理制度和措施,探索出一套科学完善的艾滋病管理治疗模式。他还建立了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多家单位的哨点监测、信息互通、技术支持和药品供给体系,构建了渭南市红十字会等机构的定期帮教机制。

  屈金冈同志简要事迹

  屈金冈,男,汉族,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民盟盟员,法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执业近三十年来,代理多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任省、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他以“强根聚五心,铸魂促发展”的党建思想为引领,促进律所事业的发展。努力培养青年律师,关注行业未来发展。他长期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投身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参加捐资助学、扶困助残等公益活动,迄今为止累计捐款捐物近600万元,诠释了律师对社会的责任与担当。多次受到陕西省、延安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行业的表彰,先后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陕西省青年突击手”“中国律界2017-2020公益先锋人物”“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榜单“捐资助学”十大典型案例等称号。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qgg/57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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