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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强化对拟准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规定,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审核公示,共遴选出涵盖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3大类12项业务的110位专家担任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省司法厅将对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充或者调整。必要时,将商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派出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以生态环境部、司法部公布的《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名单》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公布的《福建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专家名单(第一批)》(闽环法函〔2017〕64号)为准,不纳入上述专家库。

  

  附件:福建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5/t20220526_59202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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