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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按照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要求,现就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6月8日至6月30日,各市(州)司法局可在此时限内具体安排发证时间。因疫情原因无法在此时限内颁发证书的,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调整。

  二、领取要求

  (一)网上预约。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应按照市(州)司法局要求,提前网上预约领取时间。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可通过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预约领取时间。

  “吉祥码”显示黄码、红码的,以及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咳嗽、发热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的申领人员,预约延后领取。

  (二)现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自觉遵守我省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疫管理。应在约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现场卫生防疫监督人员要求,自觉规范配戴N95口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接受体温检测,有序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

  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吉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向市(州)司法局提交《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领取前出现咳嗽、发热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等异常的申领人员,须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已经到达领取现场的,市(州)司法局应立即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受疫情影响,目前仍有部分地区无法及时组织证书发放,申领人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使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提供电子版证书(扫描件)

  具体领取证书事宜请关注各市(州)司法局公告。

  咨询电话:

   长春市司法局:0431-85805990

   0431-85802564

   吉林市司法局:0432-69982121

   四平市司法局:0434-3657080

   辽源市司法局:0437-3278922

   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8086

   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1751

   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21

   白城市司法局:0436-3569052

   延边州司法局:0433-2267782

   0433-2262015

   吉林省司法厅:0431-82750336

   0431-81330626

   0431-82750389

  

  

  吉林省司法厅

   2022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206/t20220606_8468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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