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泉在福建法院调研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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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至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带队在福建法院系统调研。
调研期间,刘海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宁德法院实地考察,与当地法院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座谈交流。他指出,福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在法官违规违纪预警系统建设、执行案件“一案双查”、作风纪律“大督察”等方面有很多创新性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刘海泉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压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督。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不”一体推进,始终保持第四种形态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明纪律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队伍。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参加座谈。(周昂)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jianshe-xiangqing-206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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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期间,刘海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宁德法院实地考察,与当地法院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干警代表座谈交流。他指出,福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在法官违规违纪预警系统建设、执行案件“一案双查”、作风纪律“大督察”等方面有很多创新性举措,取得良好成效。
刘海泉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压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督。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不”一体推进,始终保持第四种形态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严明纪律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队伍。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参加座谈。(周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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