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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开展“法护少年 守护未来”为主题的线上普法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6月1日,房山法院“法治校本课”走进昊天外国语学校。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波作为法治副校长受邀为全校师生及家长在线开展“法护少年 守护未来”主题的普法讲座。

  沈波向师生及家长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出具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为例,讲解了家庭教育内涵、家长责任、社会协同义务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方式。通过“家长教育不当,引发子女违法犯罪”“校园管理缺位,朋辈群体之间犯罪初现”“未成年人遭遇虐待,学校应负强制报告义务”等典型案例,融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深度剖析家长、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的家庭教育义务、学校教育义务。

  对《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同规定的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部分,沈波着重讲解。他指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靠家长、学校多方参与,如学校老师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侵害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报告;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沈波指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帮助未成年人梳理正确的成才观,及时关注未成年人的情绪和心理变化,与孩子加强沟通,平等交流,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学校作为家庭教育协同主体应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导,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科学施教,以德为先,家校共育,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活动结束后,昊天外国语学校副校长田明表示,沈波副院长专业生动的讲解,使家长充分了解了家庭教育的内涵,使学生懂得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今后能与房山法院加强合作,三方携手共进,培育法治国家的建设者。

  此次订单普法活动,为学校师生、家长如何“依法带娃”的家庭教育带来了法律指引。房山法院借以鲜活的典型案例,结合师生、家长关心的话题,切实促进家长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学校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义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09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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