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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6月8日,阜南县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对近期该院两项工作的开展作出明确要求。院党组书记、院长温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扫黑办、专项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宣读了工作方案,并集体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中央要求。充分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铁拳行动”,依法惩治“村霸”、涉网黑恶犯罪等,按照中央及上级部门的要求推动我院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二是夯实法律思维,提升能力水平。要认真学习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掌握其中精髓,提升审判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帮助。三是聚焦职能延伸,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整治工作,强化与行业监管部门的衔接,重点突出“黑财清底”,确保黑恶财产及时处置到位。四是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检查。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快黑恶案件审执节奏,同步推进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工作。

  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会议指出,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强机制落实。要细化方案职责,层层抓落实,配齐配强专项办人员,发挥好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的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诈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方式有系统、有计划、有专题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防骗防诈的意识。三是强化案件办理,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的对接工作,做好案件审前的财产控制,完善提前介入机制,提高审执衔接的有效性,增强案件执行的可行性。四是发挥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等工作,依托调解“三进”平台,将相关工作融入到基层治理;善用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到养老诈骗整治工作中来。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8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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