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设“络漫宝”设备帮助实施诈骗 清流一男子获刑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被告人李某因架设“络漫宝”设备帮助境外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判处刑罚。
2021年7月至8月,被告人李某在某聊天APP上经人介绍后在淘宝上购买了“络漫宝”设备,并以人民币80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12张电话卡,之后使用“络漫宝”设备插入电话卡,将设备的账号密码提供给上家,然后由上家远程操控“络漫宝”设备进行诈骗。事后上家将会按照每台每小时250元佣金支付给李某,并在当天以火币网中的“火币”进行结算。此外,李某还通过某APP发展了两个下家,转卖两台“络漫宝”设备供下家使用,并从下家收取的佣金中按每台每小时50元的价格进行抽成。
截至2021年8月26日,李某共收到上家支付的8334个火币,价值约53754元,后将部分违法所得通过火币或人民币支付给下家。2021年8月27日,被告人李某在清流县长校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其通过“络漫宝”设备为诈骗集团提供便利,其所提供的电话号码造成被害人陈某被骗57800元。
清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获利约53754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清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向三明中院提起上诉,三明中院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名词解释
“络漫宝”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又称“云手机”,可以实现异地操作电话卡,改变电话归属地。利用这一特性,境外诈骗集团能够轻易实现人机分离,随意切换来电显示号码,从而冒充购物网站电话、公检法电话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51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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