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宣判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生态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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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江法院以认罚程序审结一起非法采矿案件,被告人林某某因购买海洋碳汇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生态得到从宽处理,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这是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进行海洋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
海洋碳汇,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的过程、活动和机制。本案中,被告人林某某非法运输海砂牟利,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连江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理念,对受损的海洋生态以认购海洋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引导被告人林某某自愿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购买海洋碳汇近7000吨。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3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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