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输”驾考答案 永泰法院审理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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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泰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2人组织考试作弊案。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考试作弊罪以来,永泰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林某、王某某、张某某等12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广告、拉拢中介等方式招募驾考考生,帮助安排考试场次,并在考场附近通过无线电设备将科目一考试答案传输给考场内作弊的考生。在组织考试作弊中,各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至21000元不等。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林某、王某某、张某某等12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0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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