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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评标专家10万元获刑六个月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了获得朋友公司照顾生意,充当“掮客”,行贿评标专家,未曾想换来的却是六个月有期徒刑。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1年7月29日,赣州市南康区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次招标项目开标,徐某接到朋友喻某忠(另案处理)的请托,要徐某找人帮忙在评标过程中关照投标单位中建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某局)。当天,徐某得知姚某华(另案处理)被抽取为该项目的评标专家,就联系姚某华在评标时关照中建某局,并承诺事后有酬谢。后姚某华在评标时给予中建某局关照,并先后给另外两名评标专家打招呼,请二人在评标时关照中建某局。最终中建某局以得分第一名中标。2021年8月23日,徐某给姚某华送了10万现金。2021年9月24日,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为帮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评标专家10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9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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