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创业遭索赔 法官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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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感谢你的耐心调解!”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获得当事人赞许。
90后的小范初次创业,踌躇满志地开了人生的第一家小店,成功招聘小张当设计师学徒,口头约定工资、工作内容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哪知,小张干了不到三个月,便向小范提出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获仲裁委支持。
小范认为自己首次创业,诚心诚意教小张,三个月内,小张并没给自己带来任何经济效益,却索要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心里委屈。为此,小范不理解裁决结果,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裁决,败诉后又立即上诉。
二审承办法官向创业者小范耐心解释,从个体工商户条例到劳动合同法,再到曾承办的类似案例,小范对法律规定表示理解,并表示自己以后要多学法。同时,二审承办法官劝小张也多多考虑实际情况,退一步海阔天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小范当场给了小张5800元,案件就此顺利了结。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19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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