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司法巡查组进驻金昌中院开展巡查工作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司法巡查工作计划》,省法院司法巡查工作组于10月12日起,对金昌中院开展为期一周的司法巡查。12日下午,司法巡查工作动员大会在金昌中院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司法巡查组组长杨永福出席会议并讲话,金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主持会议并代表中院党组作表态发言。金昌市委巡查办副主任李锋和金昌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杨永福指出,司法巡查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重要举措,是更加精准客观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强化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监督检查,有利于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管力度,有利于保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业务及审判管理工作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廉洁高效运行;强化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的监督,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强化了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的联系沟通,有利于保证上级法院决策指导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杨永福强调,一要突出政治巡查,聚焦“两个维护”;二要强化沟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牢监督意识;四要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监督。
周永祥表示,中院党组成员以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端正思想态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把接受巡查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对巡查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抓实见效。
会上,省法院监察室主任、巡查组副组长魏朝阳宣读了省法院《2020年司法巡查工作方案》,介绍了巡查的目的、意义、方式,并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对金昌中院党组班子和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动员会后,随即召开党组汇报会。金昌中院从突出党的政治统领,建设坚强过硬的政治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坚持全面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聚焦胜诉权益实现,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等六个方面全面汇报金昌市法院重点工作。
省法院司法巡查组将在巡查期间(10月12日至10月16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931-2839128,每天9:00到17: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730070。根据巡查规定,巡查组主要受理反映金昌中院党组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查组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查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58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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