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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经过研究分析、梳理归并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征集到的对高院机关的群众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绩实效目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落实并体现在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实践中,加快推进全区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审判质量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审判,维护社会正义。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信息化建设,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二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随案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相结合,科学全面客观地反映法官办案质量。三是严格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的监督管理权限,厘清依法履职与违法干预的界限,不断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及办案重点环节地监督管理。

  校验标准:一是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细则》;二是组织开展全区法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三是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

  责任领导:梁月奎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各审判业务部门(排序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二)审判效率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提高办案效率,指导辖区案件办理,尽快公告宣判结果执法文书。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案件审限管理。通过智慧审判系统落实案件审限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审限变更审批手续。二是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落实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的通报制度、督办制度、约谈制度等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巩固深化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成果。

  校验标准:一是将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适用率等办案效率指标和司法公开、业务指导等办案效果指标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二是定期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情况,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法院进行督办、函询。

  责任领导:梁月奎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各审判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2021年度社会评价热点难点问题)

  1.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开展多元化、多样化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司法公开。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社会发布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权益、家庭教育指导等典型案例。二是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和法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利用法院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对性侵、拐卖、校园欺凌、校园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专题教育,增设家长课堂等方式加强亲子教育,强化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人群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多部门联动宣传。加大法治进校园、社区、乡村、家庭力度,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核验标准:一是召开全区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新闻发布会;二是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法治副校长聘任及开展普法工作;三是采取多媒体方式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责任领导:陈敏

  责任部门:刑事审判第三庭,各审判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2.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加强(对)基层(未成年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涉未成年人审判业务培训,组织未成年人审判团队法律适用、庭审技能、教育帮扶领域培训,提高综合审判及延伸帮教能力。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基层调研,以问题为导向,统一法律适用,发布典型案例。

  核验标准:一是举办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培训;二是对辖区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审判调研;三是发布全区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责任领导:陈敏

  责任部门:刑事审判第三庭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继续加大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的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加大支持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进一步统筹做好诉讼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及派出人民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三是以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和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使用情况为重点,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

  核验标准:一是协调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基层法院依法履职需要。二是年内完成2021年度自治区统筹诉讼费分配下达和提前下达地方法院2023年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相关工作,重点支持中、基层人民法院“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开展司法保障调研,完成《广西法院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的报告》《广西法院2021年度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四是完成好2022年自治区“两会”关于支持法院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及时报送主办单位。五是继续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的督导,重点确保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赵志军

  责任部门:行装处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五)审判监督工作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加强审判执行权的监督。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执行工作监督。会同执行部门持续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认真落实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有关规定,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强化执行程序关键节点可视化监管,完善“一案一账号”工作制度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成果,通过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推动建章立制成果转化为监督综合效能。三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审判管理部门与督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审判管理部门与督察部门在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监督、法官违法审判线索移交、日常监督等方面的信息通报、协调配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监督指导,加强督察部门与干部管理、审判管理、机关党建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廉政督察员职能作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核验标准:一是督察部门与执行部门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工作;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范围,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四是健全完善法官惩戒机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定。

  责任领导:司勇

  责任部门:督察室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保障,做好脱贫户的走访工作,关心关爱(定点帮扶村)困难学生。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投入资金,改善定点帮扶村路灯照明、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二是联合村干部做好脱贫户走访工作,更好贴近服务群众、更精准掌握脱贫户真实信息。三是关心关爱定点帮扶村困难学生,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

  核验标准:一是改造上岗村拉逢屯污水管网,改善石合村村部基础设施,帮助定点帮扶村新建一批太阳能路灯;二是完成对帮扶村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的走访,做到应访遍访;三是高院定点帮扶各村困难学生要实现政策保障应享尽享,及时对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责任领导:司勇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推进。抓好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要求的具体体现。责任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推进。各部门负责人要扛实主体责任,强化宗旨意识,树牢大局意识,形成合力,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过程管理。牵头部门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计划,定期研判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照上、下半年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和11月30日前将中期整改进度、全年整改完成情况报院绩效办。院绩效办要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三)把准验收节点。自治区绩效办将于2023年1月底前委托民意调查部门,对各部门整改采取的措施、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得分将直接纳入2022年度区直机关综合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总分。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验收时间要求,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细整改步骤和措施,严格按照完成时效要求,在验收前顺利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整改宣传。各部门要注重整改工作宣传,及时提供新闻素材,大力宣传整改采取的举措、整改推进的情况、整改取得的实效等。宣传部门要根据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职能,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传递整改动态,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新形象。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7160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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