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大厅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决定对玉树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7日起,恢复开放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大厅。
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诉讼事项,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主动在安检口出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还应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和拒不服从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诉讼服务中心,释明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三、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入该院(安检室、立案大厅)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检查要求和诉求引导,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他人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耐心等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办理完诉讼事项后,请及时离开。
四、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选择青海网上法院(http://qhwsfy.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青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络平台查询办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向该院提交立案材料。邮寄地址:青海省玉树市琼龙科巷403号;联系电话:0976-8820700;邮编:815099。
五、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该院近期将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案件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可根据承办法官的通知参加诉讼活动。
特此通告。
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576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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