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京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要求,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北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京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北京考区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北京市司法局说明情况。有关情况说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北京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sfksc@sfj.beijing.gov.cn)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时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 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六里桥西南角)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北京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北京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在北京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规定的时间将补正材料交到北京市司法局。补正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地铁六号线郝家府站B口出,到市政府西门传达室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在2022年2月提交资格申请材料的人员,可以携带北京考区原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提交申请材料。无需网上预约。
(四)已申请但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时间和地点领取本人的资格证书。
(五)申请人应当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检查,提交材料当日须持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港澳台籍人员使用Health Kit)显示“扫码未见异常”、“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显示为“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申领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现场提交材料期间,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有关证书发放事宜将根据司法部规定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400 818 88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tzgg75/32586856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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