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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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亳州市政府第19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通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职责》《败诉(纠错)案件整改制度》《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四项制度。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将出庭应诉作为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做实庭前准备、庭中发声、庭后总结、重要应诉方案党组(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等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能力。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通过诉讼、复议途径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三要进一步强化评估调度。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季度评估、政府半年调度、年终专题报告制度,在做到出庭率100%的同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tzl/fzzfjs/56308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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