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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2022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第2号)和6月21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现就我省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按照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有关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长春市司法局:0431-85805990

  0431-85802564

  吉林市司法局:0432-69982121

  延边州司法局:0433-2267782

  0433-2262015

  四平市司法局:0434-3657080

  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8086

  白城市司法局:0436-3569052

  辽源市司法局:0437-3278922

  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21

  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1751

  吉林省司法厅:0431-81330626

  0431-82750336

  0431-82750389

  

  吉林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206/t20220623_8487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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