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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学子宴”“升学宴” “谢师宴”的纪律提醒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正值2022年高考、中考季,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狠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的不正之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自己或他人名义违规操办、提前或延后操办、隐蔽场所操办、只收礼不办宴席、分批次或“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办理“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二、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礼品礼金或各种名义钱物。

   三、严禁用公款公物或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报销子女学习费用。

   四、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五、严禁以其他各种名义变相操办敛财。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提醒,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和参加“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生。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四风”,形成风清气正的正向引导。

   各级内设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刹住借“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大操大办肆意敛财的不正之风。

   最后,祝莘莘学子旗开得胜、金榜题名!

  

  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2022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announcement-detail/3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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