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开推荐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关于商请推荐自治区层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推荐 法律 相关领域第三方专业人员共 20 名。
一、推荐名额
本次共推荐 法律 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共 20 名。(其中: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党政(事业)机关人员 2 人, 熟悉法律 专业领域人员 18 人)
二、推荐范围
熟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业务的执业律师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相应专业知识的退休人员,同时符合有关退休人员的管理规定也可以推荐作为第三机制专业人员入库。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有能力完成评审、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团体职员的人选。
(二)专业要求
1.律师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
2.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3.熟悉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办理,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水平或职业等级的人选。
(三)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业人员名录库: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的;
3.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联系报名。联系电话:0771-5886059,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箱:sftlsc@sft.gxzf.gov.cn。
(三)报名材料提交
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签名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2.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获奖证明等材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扫描件。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政特快专递官网查询的物流信息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将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进行考察核实,综合考虑报名人员政治素质、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向自治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报送,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后续将统一向社会公示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入选名单。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
2. 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2615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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