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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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要求,在民主推荐,政治审核,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并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司法局等9个集体、韦金雨同志等15名个人作为本次表彰的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6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1-5876201
收件单位:广西司法厅组织培训处
通信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4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1820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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