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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司法行政机关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2〕5号)要求,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经各市司法局初步推荐,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会研究,同意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等15个单位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李琦等16人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8日)。对推荐单位和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3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76201。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

  单位名单

  2.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

  个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表现突出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南宁市司法局

  柳州市司法局

  桂林市司法局

  梧州市司法局

  北海市司法局

  防城港市司法局

  钦州市司法局

  贵港市司法局

  玉林市司法局

  百色市司法局

  贺州市司法局

  河池市司法局

  来宾市司法局

  崇左市司法局

   

   

   

   

   

  附件2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李  琦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韦  燕(女)南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

  格管理科)副科长

  廖凤君(女)南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

  格管理科)一级科员

  宁  琳(女)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土连      桂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

  格管理科)科长

  吴冬平      梧州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科长

  廖  迪(女)北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副科长

  农金凤(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四级主任科员

  黄春梅(女)钦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

  格管理科)副科长

  唐  思(女)贵港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刘承聪      玉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惠中      百色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淑琴(女)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职业

  资格管理科)副科长

  潘力扬      河池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世基      来宾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一级主任科员

  覃彩楣(女)崇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13141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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