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委宣传部、各盟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农牧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以及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司法厅、农牧厅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牧区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乡村牧区振兴、土地草牧场管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等涉农涉牧相关规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活动
1.各单位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万屏”多媒联动展播活动为依托,积极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宣传产品;
2.以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弘扬法治续新篇”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载体,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或微视频;
3.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各单位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开设专栏,积极制作、播发有关民法典的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内容。
4.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5.针对老百姓关心的与民法典有关的话题,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线上普法讲堂活动。
(二)各盟市活动
6.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7.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牧区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8.以“民法典进农村牧区”为重点,组织举办2022年全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9.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推动各地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10.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当地乌兰牧骑队伍编排民法典相关的普法节目。
五、推进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七进”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牧区”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嘎查村(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嘎查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嘎查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嘎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嘎查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二)培养乡村牧区“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乡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嘎查村“两委”干部、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进行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牧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牧区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牧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三)加强嘎查村(社区)设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乡村、牧区学校等阵地,安排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嘎查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嘎查村(居)民微信群、嘎查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
(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 “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嘎查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牧区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嘎查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正确政治方向,精心组织,周密策划,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积极制作提供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宣传品。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把深刻的思想讲深刻,把管用的法律讲管用,把生动的故事讲生动。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地各部门将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的信息、影像资料等相关情况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谭畅 0471-5301481 15354855688
邮 箱:nmgsftpf@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zwgk/tzgg/202205/t20220512_2054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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