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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犯罪手法需要警惕!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10年,戴某平开始对外经营夕阳红老年公寓,收取费用作为日常经营资金。戴某平还通过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融资经营其他工程项目,但因经营不善而背负债务。为偿还上述民间借贷、银行贷款本息,戴某平与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分别设立夕阳红老年公寓市场部、夕阳红孝德广场、夕阳红旅行社,自2013年1月起开始非法集资。

      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等人分别组织营销团队,通过发放“投资养老”传单、开展讲座、组织聚餐等方式,宣传其名下养老公寓等项目,推广所谓“投资高回报+优惠享受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即签订床位预定合同、缴纳预定金能够获得年化7%至12%的利息,后期入住可享受优惠价格,吸引中老年人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缴纳预定金。

      至2018年3月,戴某平与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向2100余人吸收资金1.36亿余元。上述资金中,绝大部分被戴某平个人任意支配使用,仅有744万元用于养老公寓等日常经营活动,其余资金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归还所欠的民间债务和银行贷款、销售团队提成以及个人挥霍使用,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9300万余元。

      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这是其中一起以预定养老公寓床位为名向老年人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并建议公安机关发布公告,通知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查明非法集资金额及损失情况。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对1700余名集资参与人的报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核对,核实赃款去向,查询、冻结涉案人员及单位的财产,聘请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

  2019年6月,公安机关以戴某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从主观目的、赃款去向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收集相关证据。2019年12月,黄石港区检察院认为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戴某平等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戴某平等人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后,黄石港区检察院继续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提供涉案资金去向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最终补充提供了相关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戴某平个人实际控制集资款并将绝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民间借贷本息、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等,只有极少部分投入夕阳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与所筹集资款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足以证明戴某平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余被告人主要负责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参与集资款的使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0年11月,黄石港区检察院对戴某平变更起诉为集资诈骗罪。法庭审理中,检察机关发表公诉意见指出,本案犯罪对象是老年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建议法院对戴某平等人酌情从重处罚,法院予以采纳。

  2021年2月1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魏某升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上诉后,2021年7月6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注重对非法集资款实际去向的引导取证和全面审查,准确判断非法集资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对于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非法集资案件,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养老服务行业要依法规范经营,老年人要防范以缴纳预定金享受养老服务的推销陷阱。养老公寓、养老旅游等养老服务行业关系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和扶持政策,从业者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以享受定期高额回报,或者若干年后返还全部预定金并享受免费入住、免费度假旅游等为幌子,收取预定金、投资款等养老“促销”,实际是吸收公众资金的金融活动,没有取得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能擅自开展。对于此类非法营销,老年人要抵制诱惑、谨防受骗,否则这些预先缴纳的资金因不受任何监管,可能被经营者随意支配使用,给资金安全带来重大风险隐患,容易遭受巨大损失。

  当前,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深入推进中。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在答记者问中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从检察办案情况看,当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主要利用了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并与当代社会热点与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普通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相互交织,诈骗话术、手段“迭代升级”、复杂多变。

  主要表现有:

  第一,以小恩小惠、亲情关怀吸引关注、骗取信任,再通过虚假夸大宣传、高额回报承诺等骗取大额财物。

  第二,打着养老政策、前沿科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老年人接触不多的新概念、新名词塑造“政府支持”“经营正规”“前景无限”等假象,对老年人迷惑性不断增强。

  第三,黑灰产业助推养老诈骗。比如,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的编排话术、编造产品或项目,实施精准诈骗,让诈骗更容易得逞;利用非法互联网广泛引流,波及范围更广;利用非法支付平台迅速汇聚、转移资金,造成损失更大。

  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已批捕以养老为名实施的欺诈类侵财案件和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类侵财案件160余人,起诉660余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部署要求,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部署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法治日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xzzf/202206/fcc882afb1fa470791ef5d46796296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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