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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309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曾明生委员:

  《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强司法应对,更好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的建议》(第20223090号)收悉。您的提案由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委台港澳办各自分办,其中涉及我厅的主要有“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以提高涉台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等内容。收到提案后,我厅经认真研究,具体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始终致力于为在闽生活生产的台胞台商台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促进闽台同胞的互信融合。一是促进涉台矛盾纠纷化解。先后在厦门、泉州、漳州、平潭、龙岩等台胞、台企聚集地指导设立了36个涉台调委会,聘请了台籍调解员61名,积极参与涉台纠纷调解,为台胞搭建了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二是开展两岸调解交流。自2011年开启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以来,至今已连续举办十一届,参与交流活动的两岸基层调解员达到1600余人(次),通过联谊交流和参观考察活动,两岸调解领域的沟通日益顺畅,感情更加深厚,双方交流合作的平台与机制日益成熟。三是保障台胞依法同等待遇参加审判活动。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146名台胞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保障涉台案件的妥善处理,提升司法公信力。2021年,全省台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数达532件。四是促进两岸法律服务融合。引进10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闽设立代表处;中台律师联盟25名律师受聘为福建本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有22名取得大陆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地区律师在我省律师事务所执业。引进台湾仲裁机构在海丝中央法务区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建设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的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积极落实《两岸公证书查证使用协议》,认真做好涉台公证书副本寄送、台湾公证书验核比对等工作,支持公证机构设立专门服务台企、台胞的窗口和“绿色通道”,为促进两岸人员往来、经贸交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一阶段,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书写“通、惠、情”三篇文章,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结合曾委员的提案建议内容,主要开展如下工作:一是聚焦优化对台营商环境,加快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法规进程,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构建有利于台胞台企创新创业创造的体制机制。二是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司法行政优势资源,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实体、网络、热线等“三大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台胞台企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三是发挥福建区位优势,鼓励支持台湾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到我省执业。四是以《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为指引,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参与法院等部门的多元矛盾化解工作,引导广大台胞更多地选择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便捷高效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促进闽台同胞互相融合。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王佳敏

  联系电话:0591-83571655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7/t20220701_59428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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